尊敬的中国建设银行收单合作商户:
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银行卡清算机构准入管理的决定》、《银行卡清算机构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6〕第2号)等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会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查通过“连通(杭州)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提交的银行卡清算机构开业申请,并向其核发银行卡清算业务许可证。
据此,我行为您开通美国运通品牌卡(简称“运通卡”)的受理服务。其中,境内运通卡收单手续费率同我行与您现有协议约定的银联卡收单费率一致;境外运通卡收单手续费率按照我行与您现有协议约定的费率执行。各地区开通受理境内、外运通卡的具体时间以各地区建设银行分支行系统上线时间为准。您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行商户经理或至收单业务开办网点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我行将一如既往为您提供优质高效的支付结算服务。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0日